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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第三届四川省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校赛的通知

发布于2023-10-28 10:37文章来源:创新创业学院 作者: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川视察重要指示和致世界职业技术教育发展大会贺信精神,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助力职业院校毕业生等青年群体创业就业,省中华职业教育社、教育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总工会、省科协和省工商联定于2023年10月至11月联合举办第三届四川省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根据我校现实情况,鼓励在校生积极参加创新创业活动,此次比赛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学校师生参加。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职教育工匠,双创筑梦想

二、参赛组别及参赛对象

大赛分中职组、高职组和本科组。本校学生参加高职组和本科组。

1.高职组:高职学校(含技师院校,下同)在校生。

2.本科组:本科院校、职业技术大学(职教本科)在校生(不含研究生)。

3.本科院校、职业技术大学的专科学生参加高职组比赛。

4.2023应届毕业生视同为在校生。

5.参赛学生年龄不超过35岁(1988年7月1日以后出生)。

三、参赛方式

1.请各二级学院联络员于10月30日12:00之前,将学院审核通过的参赛队伍的《det365在线平台第三届四川省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参赛报名表》(附件2,需提供盖章扫描版)、《项目申报评审书》(附件3)、项目PPT发送到指定邮箱sclyxycxcyxy@163.com。(一个团队一个文件夹,并将所有文件命名为“学院+负责人姓名+团队名称”;一个学院一个压缩包)。逾期则不予通过。

2.每队参赛选手3-7名,须为该项目核心团队成员,其中1人为领衔人。每个参赛项目团队的指导教师1-2名,其中1名应为本校在职在编教师。参赛选手不得同时参加两个团队的比赛。

3.各参赛团队在本组别内可进行跨学科、跨专业和跨年级组队,不得跨校组队。

4.已获往届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和四川省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决赛一、二、三等奖的项目不可报名参加本届大赛。

5.将由创新创业学院组织专家评审小组进行项目评审,排名前4的项目团队晋级省赛复赛,评审结果将在创新创业学院官网、“川旅创新创业”公众号公示。之后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组织省赛复赛报名。

四、参赛项目要求

高职组、本科组参赛作品为创业项目。

1.参赛项目的选题、核心部分的构思设计、申报评审书的撰写均由学生完成。

2.参赛项目必须提交大赛组委会要求的全部资料,相关细节应作详细说明。

3.参赛项目使用他人已经注册的知识产权内容,申报时应注明出处。

4.凡是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不能如实申报相关材料和主动声明引用他人成果的,参赛项目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参赛选手资格不符的,经查实将取消参赛资格。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陈迎阳

联系电话:028-8027 1286

其他未尽事宜,请参照川社发【2023】6号《关于举办第三届四川省中华职业教育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