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
为进一步推动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的有序开展,不断推进我校“实践育人”工作,进一步培养学生创业能力和创新实践,营造良好的创业氛围,提升学生就业创业能力,我校产教融合智慧就创业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现面向我校全体学生征集2024年第一期入驻创业平台的优秀创业项目。本平台给予场地、设备和办公条件支持,并提供创业教育、创业培训、创业融资、创业补贴申请、创业推荐等服务,帮助入驻创业团队提高创新创业素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det365在线平台全日制专科、本科生
二、申报项目类型
1.创意类
2.创业类(已注册或拟注册公司项目)
3.师生共创类
4.校友创业类
三、申报条件
1.创意类和创业类的入驻申请人必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含专科生、本科生)且2/3以上团队成员为我校全日制在校学生。
2.入驻企业(已办营业执照或正在办理工商注册),未办理营业执照的入驻企业需在入驻后一个月内完成工商注册。所有创业类项目公司注册地需为我校。创业项目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由我校大学生担任(大学生创业团队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33%),已注册公司的创业类项目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与负责人一致。
3.师生共创类项目必须为我校在编老师和全日制在校学生(含专科生、本科生)共同创业项目。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需由我校大学生担任(大学生创业团队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33%),已注册公司的创业类项目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与负责人一致。
4.校友创业类项目申请人必须为我校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以毕业证日期为准)。创业项目法定代表人需由我校毕业大学生担任(大学生创业团队成员出资总额不低于注册资本33%),已注册公司的创业类项目所属企业法定代表人必须与负责人一致。
5.项目申请人表现良好、诚实守信、遵纪守法,无违纪处分和不良行为记录。
6.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省、市、区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产业政策及管理程序的规定,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合法经营,无任何法律债务纠纷。
7.由4人及以上组成团队,负责人要具有一定的业务素质,拥有一定的开发、创意和经营管理能力。
8.入驻名额按创意类和创业类项目3:7比例分配。师生共创类和校友创业类不限制名额。
9.凡具备以下条件的项目可优先推荐入驻:
(1)已完成工商注册的项目或公司,注册地在本区的可优先推荐入驻;
(2)在校级以上创新创业大赛(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原“中国国际大学生互联网+创新创业大赛”、“创青春”全国大学生创业大赛、“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科学技术作品竞赛)等创新创业比赛中获得奖项的项目可优先推荐入驻;
(3)获批立项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的项目可优先推荐入驻,尤其鼓励拥有各类发明专利、实用新型等知识产权的项目;
(4)具有较好潜在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特困家庭大学生自主创办的企业可适当放宽入驻条件;
(5)有一定实施基础或已有其它创业孵化园入驻经历的项目;
(6)成功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项目可直接入驻并享受相关政策补贴。
四、入驻优惠政策
1.为入驻项目提供办公场地、并为入驻项目提供展示、洽谈、会议等公共服务场地。
2.定期为入驻项目团队提供创业导师一对一指导、创业知识分享、创业沙龙、创业法律法规、创业融资理财、公司运营管理等方面的相关讲座。
3.协助创业团队申请办理人社局创业补贴(入驻满半年方可申请)。
4.优秀创业项目团队可直接晋级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校赛并直接推荐申请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
5.定期组织优秀创业项目团队到创业园和校外合作基地交流和学习。
五、申请程序
1.创业项目或企业填写入驻申请表和创业计划书。
2.项目初评。学校组织专家对创业团队书面申请进行打分。
3.终评路演。通过初评的项目将统一进行项目路演,采取创业团队“5分钟路演+3分钟答辩”形式,由评审专家进行综合打分。
4.入驻项目名单确定并公示。
5.签订入驻协议。待入驻平台的创业团队与学校在自愿、平等的前提下签署入驻协议,办理入驻手续,正式入驻平台开展创业活动。
六、时间及提交材料
1.请各二级学院于2024年4月15日(星期一)中午12:00前将纸质版签字盖章的入驻申请表、创业计划书、附件支撑材料(均一式两份)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前台处,电子版发送至邮箱:2633054619@qq.com。
2.附件材料
(1)申请人需提供学生证及身份证复印件。
(2)创业项目需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复印件盖鲜章)或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表、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正在办理公司注册的需提供《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3)符合优先推荐条件的,请如实提供申报条件第9项相关证明材料。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何光美老师
联系电话:028-80271286
地址:创业楼二楼
咨询QQ群:7238115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