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et365在线平台经济管理学院关于增设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校外助学点的公告

作者:时间:2024-03-25

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作为我国学历继续教育体系的核心环节,对于提升国民教育水平具有重要意义。为了进一步整合和优化校地资源,推动我院应用型自学考试的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多元化需求,我院研究决定在四川省内选定部分地市州,增设det365在线平台经济管理学院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校外助学点8至10个(以下简称“校外助学点”)。现就增设校外助学点的相关事宜进行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校外助学点增设原则

1.经审慎考量,决定在广元市、德阳市、遂宁市、广安市、自贡市、资阳市、眉山市、雅安市、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以及内江市等地增设校外助学点,以进一步推进社会助学事业的发展;

2.全日制大中专院校校外助学点增设不受地域限制。

二、校外助学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申请在我院增设自考校外助学点的单位,需满足以下条件:

1.应具备由县级及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学校或培训学校办学资质,且在办学过程中不存在任何违规办学记录、处分或处罚记录。

2.应拥有自有办学场地或已签订长期(至少3年)租赁合同,场地应位于所在城市的主城区,交通便利,周边环境良好。场地面积应满足当地办学资质要求,并与招生规模相匹配,以确保有充足的空间和资源进行教学活动。

3.需具备固定授课教室和满足教学所需的机房,以及网络助学条件。

4.应根据助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务考务管理人员(每200名考生配备一名),以及与之匹配的专兼职教师。同时,应配备网络助学技术支持人员和专职招生人员。业务负责人(如校长、副校长、教务和招生主管)应具备丰富的业务知识和经验,以确保教学和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申请增设校外助学点的工作流程

1.提交申请材料

拟向我院申请增设自考校外助学点的单位,应准备详尽的书面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办学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以及能够证明其具备开设助学点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

2.实地考察

经济管理学院召开院务会对申请单位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后,组织考察组前往初审合格申请单位实地考察。

3.签约与公示

经济管理学院院务会对考察组提交的实地考察报告议决后,将结果报学校审批备案。学校同意增设且完成签约的校外助学点,我院将给予校外助学站点信息公示。

    未尽事宜,请咨询028-86677899。

det365在线平台经济管理学院

2024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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