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公寓会客制度

作者: 时间:2021-09-08 点击数:

一、男、女生不准互访寝室,如有特殊原因须出示学生证或相关证明,经公寓管理中心许可并在管理员处登记后才可进入;上课时间、午休及晚上就寝后一律谢绝传呼或会客。

二、老师或维修工人因工作需要进入公寓,应先与管理员联系,并出示证件。男性管理人员晚上9:00后非紧急情况严禁进行女生公寓内。

三、校外人员进入学生公寓要履行登记手续,严禁小商小贩进入学生公寓销售商品。

四、学生公寓不得留宿异性。

五、一般不得在学生公寓内留宿校外人员。如遇特殊情况需留宿,应报请公寓管理中心经批准后到值班室进行留宿登记,留宿人员离校应办理注销手续。

六、来访人员应保持公寓清洁卫生,不要大声喧哗、吵闹,影响其他同学学习和休息。

七、管理人员应履行职责,广大同学加强监督,如有失职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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