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
特大城市精细化治理研究基地2021年度项目申报公告
det365在线平台“特大城市精细化治理研究基地”是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之一,本研究基地2021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已开始,现将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题指导思想及选题方向
1.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十四五”发展规划精神,围绕中央、四川省委、成都市委重大战略工作部署,积极开展研究,坚持基础研究与应用研究并重,服务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和成都经济社会发展。深化特大城市精细化治理研究,强化“成都研究”,为建强建好国家中心城市、三城三都和国际化大都市服务,努力产出有影响力的科学研究成果。
2.选题方向
申请者应根据本年度项目选题方向自行拟定研究课题。申报课题体现鲜明的时代特征、问题导向和创新意识,力求具有前瞻性、原创性、开拓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要有理论、数据和案例支撑;注重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符合我国和成都实际、操作性强的政策建议。申报课题名称应表述规范、准确、简洁。具体项目选题方向如下:
(1)特大城市精细化治理理论研究
(2)特大城市精细化治理国际比较研究
(3)成都城市精细化治理的内涵与顶层设计研究
(4)成都城市精细化治理薄弱环节研究
(5)成都城市精细化治理的最佳实践研究
(6)精细化导向的城市治理智能化研究
(7)精细化导向的城市治理标准化研究
(8)精细化导向的城市治理法治化研究
(9)精细化导向的城市治理社会化研究
(10)精细化导向的城市社区治理研究
(11)精细化导向的城市文化治理研究
12)基于精细化管理的城市规划和建设方式转变研究
(13)成都城市管理与治理的百年发展史研究
(14)新中国城市管理理念的历史嬗变研究
(15)成渝城市管理战略合作与一体化发展新格局研究
二、项目类别及结项要求
本基地2021年度项目设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项目三类。
1.重点项目。资助经费1.5万元/项,以专著、论文结题,研究期限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以专著结题,要求提供查新检测报告,重复率不超过15%,通过结项后出版,且在显著位置标注本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论文结题,要求在CSSCI来源期刊(正刊,非增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或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正刊,非增刊)发表学术论文2篇,且在显著位置标注本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2.一般项目:资助经费0.6-0.8万元/项,以专著、论文结题,研究期限为2年,最长不超过3年。以专著结题,要求提供查新检测报告,重复率不得超过15%,通过结项后出版,且在显著位置标注本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论文结题,要求在北大中文核心期刊(正刊,非增刊)发表学术论文1篇以上,或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发表学术论文2篇。
3.自筹项目:本基地设立自筹经费项目,欢迎申请者带项目与经费进入基地立项,或者自筹经费申报项目,其经费筹集、使用和管理,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财务制度及《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的规定。发表成果标注基地项目来源、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基地将给予一定奖励。本基地立项的自筹经费项目,结项要求与一般项目同。
*重点项目、一般项目、自筹经费项目有下列情况之一可直接结项:研究成果被国家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教育部《专家建议》、省规划办《重要成果专报》采纳或获得成都市委市政府领导及市级以上领导的肯定性批示。
三、申报基本条件
1.申请者为国内大专院校、科研院所教学科研人员以及政府相关部门从事城市治理研究的工作人员。
2.重点项目申请者应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已获得博士学位。一般项目申请者应具有中级以上(含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或者具有硕士以上(含硕士)学位,在校博士研究生申请须有导师推荐。
3.课题组负责人必须是课题实施全过程的真正组织者和指导者,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挂名或不承担实质性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得作为课题组负责人申请课题研究。课题组主要成员须熟悉相关领域情况,曾经开展过相关领域问题研究。
4.项目申请者同年度只能向本基地申报一个项目,非项目负责人作为项目组成员同年度最多参与本基地两个项目的申报。
5.本基地不支持重复研究,为避免交叉申请、重复立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本年度项目:①在研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项目、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的负责人。②在研本基地项目尚未结项的负责人(以申报截止日期为准)。③申报项目内容已在各级各类机构立项、结项、认定者。
四、申报时间及要求
1.本年度项目从公告发布之日起受理申报书,申报截止日期为2021年5月15日,逾期不再受理。
2.项目申请者应遵守承诺,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并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项目申请者应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申请书和活页电子文档发送至邮箱:tdcsjxhzl@163.com。
3.申报项目评审结束、立项课题公示后,凡获得立项的课题负责人需提交申请书纸质文本(A3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3份),由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或负责部门审核盖章后邮寄至本基地
五、项目管理
1.课题一经立项,其申请书即成为有约束力的协议,课题负责人必须遵守相关承诺,认真开展研究工作,按期完成研究任务,取得高质量的研究成果。
2.各类项目成果发表、出版时,需在显著位置标注“成都市哲学社会科学研究基地特大城市精细化治理研究基地项目”并注明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以此作为结项验收的依据。
3.所有立项项目需在2021年11月30前,提交一篇高质量中期研究报告,其中重点项目需在1万字以上,一般和自筹项目需在4000字以上。
联系人:胥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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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3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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