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在我校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项目专项督查的通知
校内各部门:
为了贯彻落实四川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在我省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项目专项督查的通知》的精神,加强对承担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项目经费使用,保障研究进度,提高成果质量,我校将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省社科规划项目专项督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督查对象
本次专项督查对象以我校2020-2023年立项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四川省社科规划项目为主。
二、督查内容
1.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包干制和预算制执行情况,经费使用、报销、结算是否严格按照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省社科规划项目经费管理有关制度,是否存在违反单位财务制度的情况。请提交项目原经费预算表及经费执行情况表,打印学校财务系统项目使用经费明细并加盖财务公章。
2.在研项目的研究进展及中期成果,已结项项目的结项等级等综合情况。请提交任务书成果表、最终成果汇总表以及支撑材料,已结项项目请提交结项材料。
三、督查方式
本次专项督查开展以各项目负责人自查为主,我校根据督查情况进行通报反馈。
四、督查要求
请各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开展对承担项目的自查,并于6月3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并形成自查报告,纸质版(一份)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至科技处206室,电子版发送至科技处邮箱kejichu01@163.com。
未尽事宜请咨询科技处何老师。
联系电话:84825039
附件:2020-2023年我校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及四川省社
科规划项目立项名单
科技处
2024年6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