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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学院2022级本科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发布时间:2023-03-13  浏览次数: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加强学籍管理,根据《det365在线平台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川旅院〔2023〕3 号)文件规定,结合艺术学院专业人才培养实际,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研究,特制订本学院学生转专业工作实施方案。

一、工作小组组成

组长:学院院长

副组长:学院党委书记

成员:分管教学副院长、分管学生工作副书记、专业负责人、教研室主任、教学科研科科长、学生科科长(副科长)、教学秘书、教研室秘书、教师代表

工作联络人:教学秘书,联系电话:028-84866825

二、申请转专业对象

我校2022 级普通全日制在校本科学生。

三、转专业条件

申请转入我院各专业的学生应符合《det365在线平台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川旅院〔2023〕3 号),且满足如下条件:

(一)环境设计专业:转入学生需高考录取批次为设计类本科考生;需热爱和了解所转专业,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能力,最好有发表或参赛的相关作品展示;学期或学年的课程无挂科,学期或学年专业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8分。

(二)工艺美术专业:转入学生需高考录取批次为设计类本科考生;需热爱和了解所转专业,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能力,最好有发表或参赛的相关作品展示;学期或学年的课程无挂科,学期或学年专业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8分。

(三)风景园林专业:转入学生需高考录取批次为普通本科考生;具有一定的专业基础和绘画能力;学期或学年的课程无挂科,学期或学年专业课程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

四、接收专业及接收计划

学院按专业年级总人数的5%(含)内控制,确定接收业和接收计划如下:

专业

专业学生总人数

允许转入学生最高人数

环境设计

151

7

工艺美术

88

4

风景园林

75

3

合计

314

14

五、转专业实施步骤

(一)拟转出我院相关专业学生按如下程序办理:

按学校教务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申请转专业学生需慎重思考,在“川旅门户”系统通过“一网通办”进行网上申请,并填写《det365在线平台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按拟接收学院要求提供相关材料提交至艺术学院行政办公室(二教413)。

(二)拟转入我院相关专业学生按如下程序办理:

1.申请:按学校教务处要求,申请转入我院的同学,需慎重思考,在规定的时间登录“川旅门户”,通过“一网通办”进行网上申请,并填写《det365在线平台学院学生转专业申请表》,并将申请表、成绩单、个人简介(简介需介绍自己情况,陈述自己的专业优势,对转入专业的认识)及能证明自己专业能力和水平的相关纸质材料交到艺术学院行政办公室(二教413)。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进行材料审查后将通过电话和短信进行回复,通过的同学可参加现场考核。

2.考核:学院各教研室负责对拟转入学生进行考核,考核采取面试与笔试相结合(详见附件2,附件3,附件4)。笔试成绩占40%, 面试成绩占60%,具体考核内容如下:

专业

笔试

面试

环境设计

专业知识考试(含绘图测试)

专家专业面试

工艺美术

专业知识考试(含绘图测试)

专家专业面试

风景园林

专业知识考试(含绘图测试)

专家专业面试

考核结果由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审核。

3.上报:经审核通过并同意转入的学生,由艺术学院统一上报学校审批。

4.录取:根据我院各专业接收计划,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和择优选拔的原则;充分考虑转专业学生到我院学习的兴趣和志向、学习基础、学习能力;坚持在转专业学生录取过程中,切实做到以学生为本,尊重学生的意愿,按转专业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我院将根据实际报名情况及生源优秀情况,确定实际录取人数,实际录取人数可能少于拟接收计划人数。

六、附则

本办法由艺术学院转专业工作小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或有异议条款,按《det365在线平台学生转专业管理办法》(川旅院〔2023〕3 号) 及相关文件执行。

艺术学院

2023 年3月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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