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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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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06-28 浏览次数:
det365在线平台关于中外合作办学专业
学费标准的公示
为进一步提高教学水平和办学质量,推动学校中外合作办学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关于废止部分教育收费政策性文件及有关问题的通知》(川发改价格函[2021]723号)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制定了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学费标准,该标准经学校2023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审议、2023年第13次(学校党委第二届第 85 次)党委常委会审定通过,具体标准如下:
收费项目 |
计费单位 |
收费标准 |
收费依据 |
建筑电气与智能化 |
元/生·学年 |
38000 |
川发改价格函[2021]723号 |
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3年6月28日至2023年7月4日。
联系电话: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028-84825885
财务处 028-84822122